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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78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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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脸上泼了好一会儿凉水,程迦艺才好不容易让自己清醒了些,醉酒后的记忆大片的模糊,不记得聚会是何时结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上车的,可是末尾和半清醒衔接的这一部分,此刻却分外清晰起来。

是对着两个大男人喊憋不住了么?真的是……丢人丢到家了……

于是等在车里的两个人看到的就是扭扭捏捏地从洗手间里出来,低着头小碎步一样挪着两只脚,丝毫没有解决了生理需求而应该表现出来的舒畅神情的小姑娘。

长发和裙摆在晚风里被吹往一边,好像风再大那么一点点,她就要被刮走了一样。

简直像是成语“弱不禁风”的真人版解释。

姚宇峰:“小时候,我其实一直想不通你为什么喜欢她,个子小小的,还老剪比我们还短的短头发,跟个假小子一样,眼镜又那么厚,一看就是书呆子,虽然做朋友是挺好的,也不摆优等生架子,愿意借作业给我们抄,可是那时候,李秋果喜欢你诶,班花诶,你却说你有喜欢的人了,还拒绝了她,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么?我暗恋了李秋果3年,整整3年!你知不知道?当时差点就一冲动替她揍你了……后来,猜出来你是因为喜欢程迦艺才拒绝她的,我真是100万个想不明白。假小子程迦艺怎么能跟班花李秋果比呢?”

叶卿云笑:“这些你说过很多遍了,所以呢?听你今天这么说,好像后面应该要有转折了……”

姚宇峰:“但是……今天觉得你眼光挺好啊,不仅好,还有远见啊,丑小鸭变天鹅了都。”

叶卿云:“喂!”

姚宇峰:“不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今天再见到她,就觉得她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吧……那些眼泪看着就让人心疼……小时候应该就是个有故事的人了……只是那个时候我太幼稚了,不明白而已,你和她的关系那么好,肯定知道她的很多事……所以……你喜欢她,挺应该的……你可得加把劲儿,我看好你们!”

姚宇峰的这些话,如果用来描述别的女人,叶卿云的反应多半会是嗤之以鼻的吧,就算表面上维持了淡静自若,内心里总也免不了会觉得,不就是喝醉酒唱歌的时候哭了么?怎么就是有故事的人了呢?就算是有故事,也无非是大同小异恋爱分手的故事吧,能有多少大不了的?情歌本身不就是为了催泪而写的么?

可是,偏偏姚宇峰这些话描述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他喜欢的程迦艺,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让他觉得她被冠上“小时候就是个有故事的人”也是理所应当,让他忍不住在末尾的祝福后面回应一句:“谢谢。”

可是真的要说程迦艺是个有故事的人,放在那些真正有故事的人面前,难免牵强。毕竟在发展适中又生活安逸的禾城,能有多少个土生土长的本地姑娘会经历那些足够上新闻被报道或者写进书里的故事呢?

且不说尚未了解全面的这长大后的部分,就小时候而言,她真的是再普通不过的初中女生了。

家庭幸福美满,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一个缺席她的童年;外貌被短发和玻璃瓶底一样厚的眼镜打了折扣,虽不出众,但也是中等偏上,不至于因为长得丑而成为班级里被集体欺负围攻的对象;性格可能有点内向可并不影响她交朋友,偶尔还会因为身上小小的闪光点成为小团队里掌握主导话语权的人;成绩中上,离真正的优等生差那么一小截,也因为这一小截,丝毫不会有优等生的架子,平易近人;在老师眼中是标准的乖乖女,所以不会像调皮的孩子那样被拉进办公室里训话。

简直顺风顺水,普通到用“中庸”来概括。

也只有像叶卿云、夏欣桐和姚宇峰这样和她关系特别好的,走得特别近的,才会留意到她普通的外壳里面,偶尔流露的属于大人一样的神色。

好似肩膀上压着除了学业以外的压力,好似忧伤的愁容和沉思的冷漠,想着初中生的年纪里不会也不该思考的问题。

放在十三年前的还十分幼稚的初中男生眼里,大概最多也只能总结出一个叫作“早熟”的词吧。

当年的姚宇峰和叶卿云,点着头,一致认定她很早熟。而叶卿云是更接近她早熟的本质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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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有那么一段时期,流行写信。当课堂上相互传递的纸条不够用于表达内心里满溢出来的秘密,那么信件就变成了最好的抒发途径。虽然写信是一件很复古的事情,是父母那一辈才会运用的交流方式,但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它就在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变成了风靡的潮流。

好朋友之间会通过书信的方式,把白天在一起的时候没来得及用语言沟通的内容,在分别后的夜深人静里,写进一张一张漂亮的信纸里。虽然当对方读到的时候,写信时的感情波动早已平复,而当回信抵达时,那些或欣喜或安慰的话也早已过了保鲜期。

可是少男少女还是对写信乐此不疲。

叶卿云和程迦艺作为彼此最值得信赖的好朋友,也免不了在书信满天飞的年代里用这种方式互通往来。于是叶卿云知道了许许多多别人无从得知的程迦艺的故事。

她的故事,并不在于故事本身多有故事,而是在于她实在太敏感太细腻,仿佛每一个细枝末节在她的眼中都被显微镜放大出了细胞液流动的趋势。

真的是早熟。当叶卿云还在烦恼着没有钱借漫画书看了,下个礼拜的测试可能又要挂科了,夏欣桐生日不知道送什么礼物好的时候,程迦艺的烦恼是妈妈在嫁给爸爸的时候,因为家庭条件没有当时爸爸另一个相亲对象好,而被奶奶不待见了,结果生了她这个“女儿”好像地位又低了一等一样,她该要怎么努力才能给妈妈争气,才能堂堂正正和奶奶说,你看爸爸并没有选错人之类……

少女的忧伤和早熟,大概是对少年致命的吸引吧。像是内心的渴望一样,小孩子总想着快快长大,而成年人开始追求永葆青春。

当他还小的时候,会嫌弃比自己还小的,会无视和自己一样小的,会仰望和亲近比自己大一些的,如果是同性,那么视为目标或榜样,如果是异性,那么生出爱慕和憧憬。

每一个少年多多少少的一点恋母情结,让他们在努力成长的过程里,一边想挥出翅膀保护可爱的弱小的妹妹角色,一边又不自禁地喜欢起内心比自己早一步往成熟迈进的女孩。

而当这些少年长大以后,翅膀丰满了,又见多了世俗和现实,会嫌弃比自己大的,会反感同龄的市侩,反而会回过头来,看着那些小的,企图去珍惜那些单纯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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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叶卿云是在读着那些信件,在深夜的台灯下,咬着笔杆写回信的过程里,察觉自己喜欢上程迦艺的么?时隔那么多年,早就记不清了。

当时的那个少年是否真的懂得“喜欢”的含义也未可知。

只是在笔画组合成文字,文字排列成句子,句子堆叠出故事和情感,经由那些印有卡通图案的信纸,越过他的视网膜,抵达他的大脑之后,让这些故事的主人在他心目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广越来越大。

广到当李秋果约他在学校后门见面,怯生生地说出:“我喜欢你,可以和我交往吗?”的时候,他涨红了一张稚嫩的脸,一边欣喜若狂,一边无措地抓着后脑,内心里“同意”和“拒绝”的两大阵营大战三百回合后,才终于抱歉地说出:“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大到当长大以后,对“喜欢”和“爱”的概念由模糊变成清晰以后,每一次谈及喜欢谈及爱,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有一阵叫作“程迦艺”的暖风,吹拂过浅草,吹拂过溪流,带出波光粼粼的涟漪和悉悉索索的心痒。

能够让叶卿云喜欢的,必须是“程迦艺”这样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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