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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两个基本点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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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乐,为什么能“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呢?

因为乐是艺术化的礼,礼是伦理化的乐。

是这样吗?

当然是。周人的乐,甚至古人的乐,并不只是音乐。准确地说,是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三位一体,叫“乐舞”。所以晋悼公打算赐给魏绛的“乐”,就包括一组编钟,还有一支八人组成的歌舞队。

但,乐舞叫做乐,是因为以音乐为灵魂。对于音乐,最重要的是什么?节奏和韵律。对于伦理,最重要的是什么?秩序与和谐。秩序就是礼的节奏,和谐就是礼的韵律。因此,礼治社会就应该像乐曲,社会成员则应该像乐音。乐音有音高、音长、音强、音色的不同。社会成员一样,也得有差异。有差异,才多样。多样统一,才和谐。

礼,就是界定差异的。

问题是:怎么界定?

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无非“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区分华夏与蛮夷,是“内外有别”;区分血亲与姻亲,是“亲疏有差”;区分老者与少者,是“长幼有序”;区分嫡子与庶子,是“贵贱有等”。它甚至表现为一系列的“制度”(规制和尺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只能扎头巾,叫帻(读如则)。贵族当中,士又只有冠,没有冕。冠冕堂皇的,只能是天子、诸侯、大夫。

显然,这里面最重要的是贵贱,贵贱就是“音高”。其次是亲疏,亲疏是“音长”。再次是长幼,长幼是“音强”。至于内外,或许可以看作“音色”,华夏民族是“黄钟之鸣”,蛮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黄钟毁弃,瓦釜雷鸣”,那就不是“亡国”,而是“亡天下”了。

不过在周人看来,他们的天下不会亡,因为像音乐。天子和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隶是“低音”。也像音乐团体,民族和国族是乐团,氏族和宗族是乐队,天子、诸侯、大夫、士是指挥。

这可真是天字第一号的乐团。这个乐团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响乐,最悦耳的奏鸣曲,最有气势的大合唱。

主题,则据说叫“和”。

没错,礼辨异,乐统同。礼让人遵守秩序,乐让人体验和谐。所以贵族要钟鸣鼎食,还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贵、典雅、温润,不张扬,文质彬彬。何况玉器佩带在身上,是要发出声响的。这就会提醒主人举手投足都要合乎礼仪,都要有节奏。有节奏就有节制,也就气度不凡。

学习音乐,观赏乐舞,更是贵族必修的功课。如果有条件,还应该向全民推广。因为庙堂有音乐,则君臣和敬;乡里有音乐,则宗族和顺;家中有音乐,则父子和亲。[5]

难怪孔子上课时,会有学生鼓瑟。

孔子的学生言偃(子游)更是身体力行。他主持武城县工作时,便处处都是弦歌之声。据说,孔子听了曾莞尔而笑云:杀鸡哪里用得着牛刀?言偃却回答:君子受了教育就爱人民,小人受了教育就听使唤,老师不就是这样教我们的吗?孔子也马上表态:言偃是对的,我刚才不过开玩笑。[6]

这就是“礼乐教化”。

但,这跟“以德治国”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妨实地考察一番。

权利与义务

先看“乡饮酒礼”。

所谓“乡饮酒礼”,原本是酒宴形式的“政治协商会议”。应邀参加的基本上都是老人,讨论的也是军国大事,比如“定兵谋”等等。所以,它很可能是部落时代军事民主的遗风,相当于古罗马的元老院,只是没有表决权。但到后来,就连咨询的意思也没有了,只是定期不定期地请社会贤达们来吃饭喝酒看表演,变成了“政协委员”的俱乐部。

这就多少有点奇怪。是啊,这样一种并无实际作用的礼仪,怎么会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代道光年间?[7]

因为有意义。

意义就在“尊长,养老,敬贤”。按照规定,参加乡饮酒礼的各界人士,六十岁以上的坐,五十岁以下的立。享用的菜肴也不等,年纪越大越多。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宣示,对长者要尊,对老者要养,对贤者要敬。

所以,酒会上要序齿(以年龄大小为序),还要奏乐,比如“我有嘉宾”的《诗·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那么,这首歌为什么要用鹿鸣来开篇呢?因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印度,鹿都是有着美德的仁兽,鹿群的到来也都是吉祥和兴旺的象征,奏唱《鹿鸣》也就是要崇尚道德。

实际上周人之德,无非“尊尊”和“亲亲”。尊尊,就是尊敬该尊敬的;亲亲,就是亲爱该亲爱的。人与人如果互敬互爱,社会就和谐太平。因此,尽管后来的乡饮酒礼并没有实质性内容,也要坚持,因为这本身就是德。

显然,有礼必有德,有德必有礼。相反,失礼则缺德,非礼则无德。德是目的,礼是手段;德是内心修养,礼是行为规范。因此,也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比如“冠礼”。

冠礼又叫“婚冠礼”,其实就是贵族子女的成年礼。按照西周制度,孩子出生百日,要由父亲命名,表示他正式获得生命,成为家庭成员。如果是男孩,六岁开始在家学习,是家学。十岁进寄宿学校,是小学。十五岁入辟雍,这就是大学。二十岁大学毕业,就要举行婚冠礼,正式成人。

婚冠礼是无论男女都要举行的,只不过女十五,男二十。这时要做两件事。第一是把头发盘在头顶,叫“束发”。然后女插簪子,叫笄(读如基);男戴帽子,叫冠。第二是请嘉宾为他们起一个字。名是卑称,字是尊称。前者用来称呼晚辈、学生、子女和自己,后者用来称呼同辈和同辈以上的他人。有了字,就可以进行社交,当然意味着成人。

有字以后,男孩子就可以叫做士(广义的士),也叫丈夫。古人认为,儿童身高六尺,叫“六尺之童”。成年男子身高一丈,叫“一丈之夫”。所以,丈夫就是成年男子。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因此冠礼同时也是订婚礼。由于男女双方的婚配都与束发同时,因此叫“结发夫妻”。如果女孩子还没有合适对象,则暂不订婚,也不起字,叫“待字闺中”。待字,其实是等待婚姻。

但意义重大的是“加冠”。

加冠一共三次。第一次加“缁冠”(缁读如资),这是用来参加政治活动的。第二次加“皮弁”(弁读如变),这是猎装和军装,所以同时还要佩剑。第三次加“爵弁”(爵读如雀),这是用来参加祭祀活动的,又叫“宗庙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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