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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逐利这是本性,放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当杨林几人一听到这惊人的回报率时,哪儿还管那么多?
目光一直就死死的盯着红绸子,现在,他们最想知道的就是这红绸子下面究竟是什么,居然能带来这么丰厚的利润。
一旁,王玄策也有些傻眼。
虽然他不是商贾出生,但在杨家做了这么些年的幕僚,也懂一些商业上的东西,但从没见过获利和回本如此之丰,还能如此之快的生意。
事实上,真正让杨林三人下定决心的,正是十天回本的噱头,这才是最让他们动心的。
十天啊,五成利润。
这怎么着都值得他们拼一下了,大不了到时候赚了钱,去别的地方行商就是。
当然,这也是商人最让人厌恶的地方。
李承乾眼瞅着到了这一步,倒也没再卖关子,伸手就把红绸子给扯开了。
瞬间,几双手套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一开始,李承乾倒是没想到用这个东西来牟利,最开始,他是打算拿酒或者马车来达到目的。
刚好今天看到长乐的手冻得通红,这才想起来,大唐还没有这个玩意。
比起酒和马车,当然还是这东西最合适。
酒的话,好说不说真的是靡费粮食,至少现阶段这么做,不合适。
至于马车,主要是周期太长,哪有手套来得快?
“这是何物?”看到这几双手套,几人也是愣了一下,他们也没见过这东西。
李承乾笑了笑,没说话,随手从最上方取下一双手套戴在手上:“这东西,我称之为手套,用上好的皮毛缝制,至于效果如何,你们也可以上手试一下。”
几人还是有些傻眼,就这玩意儿,能有五成利?
当然,虽然疑惑,但几人还是上前一人取了一双手套戴了起来。
这手套刚戴上,几人就是眼睛一亮。
好东西!
他们明显的感受到了原本冰凉的手,有了温度。
两只手不断的尝试做各种动作,让他们惊奇的是,十根指头居然都很灵活。
“是个好东西。”王姓商人赞叹了一句。
李承乾笑道:“是不是好东西,我不好评论,但至少,这个东西,在冬天的时候,用起来最是合适。
而且,老少皆宜。
当然,普通人家,暂且应该用不起,但富贵人家难道还用不起么?
你们想想,长安城里有多少勋贵?又有多少士家大族?当这东西出现在长安,他们会不会买?买不买得起?”
听李承乾这么一说,几人眼睛一亮,确实!
这东西本来就不是卖给普通人家的,他的对标客户,本就是那些勋贵、士族,有钱人。
“这个缝制手艺虽然极好,但这东西工艺怕是不难吧?”有人问了一句。
对于这个问题,李承乾也点了点头,说道:“确实不难,所以我之前才说,这生意也就做个头一年,第二年保准儿也有人做。
不过有什么生意是你们真正可以垄断的?没有吧?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先机。
你们的先机是什么?不就是你们比别人更早的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么?
现在,你们马上安排人,把长安城周边的所有皮毛都收回来,然后找绣娘来缝制,到时候就算别人知道这个玩意做起来简单,但皮毛都在你们手上,他们就算知道了,今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你们赚钱。
当然,大户人家可能屯了一些皮毛,但跟你们有什么关系?难道他们每家每户都会选择自己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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