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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六年,正月十一。
赤水源。
这是李承乾自穿越以来,第一次走出大唐的境内,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舒坦。
就像是被困在牢笼里的鸟儿重新获得了自由一般。
和后世一样,赤水源仍旧是一片荒芜的景色。
也许常人看上去,确实多了些荒凉,但李承乾却喜欢这天高海阔的感觉!
当然,这是因为冬天,开春之后,新绿铺满大地,又将是另一番景色。
以前读书的时候,总是听老师说没见过大草原,永远也无法真正体会到无边无际的感觉。
这一刻,李承乾很想说,我体会到了!
地广人稀,自古以来就是这片土地固有的特色。
“公子,刚找到马业留下来的标记,意思是让我们在这里等他。”赵岩从一个山丘下来后,直接说道。
马业是知道李承乾此次的行程的,既然说让他们在这里等,定然是很快就能赶回来。
李承乾点了点头,说道:“让大家都休息会儿。”
这一次,李承乾没有选择坐马车,既然到了别人的地盘上,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真要是遇到危险,骑马总比马车快。
很快,一行人开始安营扎寨。
不管是那些糙汉还是赵岩他们,干起这活来都算利索。
说起来,这日子来吐谷浑,那真的是遭罪,不说别的,就这呼呼刮的西北风,就让人不寒而栗。不过好在他们这次人手一双皮手套,真皮的披风也是一人一件。
为的就是保暖。
“还别说,公子就是比几位掌柜的大气,我听说,就这皮手套在长安城至少能换五石粮食,就不说这披风了,我的个乖乖,我这辈子什么时候这么奢侈过?把几十石粮食招呼到身上了!”
围着火堆烤火的一群糙汉,顿时就聊了起来。
对于这一趟,他们很满意。
还没赚到钱,但实惠已经落到身上了。
“你把掌柜的和我们公子比?”有人不屑地说道,“你忘了前几年我们是个什么光景了?虽然说没饿死,但就算年景最好的时候,啥时候吃过一天吃过三顿的?”
自从跟李承乾出了泾阳后,那他们一日三餐顿顿都是干的,这在他们这些人看来就是造孽啊。
不过对于李承乾来说,他不在意,吃能吃得了多少?
关键是让这些人归心。
而他就是用的这种不着痕迹的小手段,慢慢的将这些人从李勤俭他们身边给吸引过来。
跟着他们混有什么前途?
饭都吃不饱,还是跟着我吧,危险是危险了些,但饭管饱,钱不少挣,这样难道不好?
李承乾这个人吧,对谁的信任都有限,所以干起这种挖自己人墙角的事儿,一点儿心理负担都没。
就在埋锅造饭的时候,几匹快马跑了过来。
众人本能的提起自己的武器,哪怕是那些糙汉,如今也是人手一把长刀。
保护主家的财货他们会不会尽心尽力不好说,但保护自家的财货,他们绝对会拼命。
来之前李承乾就说了,这笔生意的三成都是大家的,再加上每人身上披的,手上戴的,都价值不菲,由不得他们不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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