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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有用处(为“最高兴的事莫过于你比我胖”加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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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进亲自搀扶起了秦忠,陈升他们都看不起这个人,可他觉得这秦忠胆小怕事的性子挺好,张贵死后,只要关爷那里不出差错,他那百户官职便稳了。

按照惯例,百户下还有试百户充作副手,高进要彻底掌握河口堡,这试百户的人选便有讲究,陈升他们这些伙伴资历不够,至于剩下的官军里,资历够的都是些老兵油子,倒不如让秦忠做这个试百户,继续当个摆设挺好。

“秦总旗说什么胡话,高某此番请秦总旗帮忙,不过是人手不够,让堡寨里的军丁帮着运货而已,毕竟这归途上万一要是遇到马贼,高某这些人手只够御敌。”

“是是是,高爷说得是。”

秦忠仍旧诚惶诚恐地说道,高进越是和颜悦色,他就越害怕,实在是堡寨里陈升那动辄杀人的狠辣做派吓到了他,想想陈升那等人都对高进敬服有加,这高进必定是更加厉害的人物。

“算了,秦总旗,你回去好好休息,高某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秦总旗帮衬一二。”

秦忠的谨慎或者说是胆小,让高进索然无味,威逼利诱这种人简直毫无成就感,于是温言安慰道。

“高爷放心,小人以后一定为您马首是瞻,您说往东,小人绝不敢往西。”

秦忠连忙表起忠心来,现在他把百户府给得罪死了,只能投靠高进,反正高进他爹当年就是河口堡的大虫,连张贵都要避让三分,如今子承父业,他这般也不算辱没自己。

等秦忠离开,高进才看向一旁站着的陈升,问道,“这秦忠到底是……”他记得小时候,比他大几岁的秦忠也算是那种纨绔子弟,毕竟他那位阿大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当年在张贵和他父亲间左右逢源,很是捞了些好处。

“还不是他那死鬼阿大,扒灰睡了他的婆娘。”陈升撇嘴道,当日在秦忠府上他可是亲耳听秦氏说的,不过他不是那种八婆嘴碎之人,也没给秦忠宣扬出去,也就是高进询问,才说了出来。

“难怪!”高进哑然失笑,这秦忠被自家亲爹戴了绿帽子,而且一戴就是好多年,也难怪变成现在这德性,窝囊透顶。

“二哥,咱们真的不去……”

陈升犹豫了下,开口问道,今晚便是董步芳和马军他们血洗百户府的时候,他们若是快马赶去,天亮前也赶的回来。

“已经定了的事情,便不要再生变化,如今咱们求的是稳,等会儿你让木兰准备些肉食,就说我要亲自犒劳大伙,把那些军丁们也叫上,今晚咱们都在这儿,哪都没去。”

张贵父子虽已伏诛,可边地男儿,向来心狠如狼,血洗百户府,是要满门杀绝,鸡犬不留的,伙伴们都觉得理所当然,便是董步芳李老根还有底下家丁们也认为这般复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或许百户府里有人不该死,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价值观,高进不让伙伴们去血洗百户府,一来他们要摆脱嫌疑,二来高进不希望他们手上沾了妇幼无辜的鲜血。

大家既然发誓要保境安民,要给河口堡的百姓带去太平,那么就得有原则和底线,有些事就让旁人去做好了。

“是,二哥。”

陈升点点头,比起高进所谋划的大事,不能亲手血洗百户府,顶多算是小小的瑕疵和遗憾,倒也无需太过计较。

随着陈升离开,过不了多久,营地里便热闹起来,知道高进要犒劳底下众人,自己等人也沾光能大块喝肉,军丁们个个高兴起来,方才晚上那顿肉汤拌饭,早就把他们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木兰杀了四头肥羊,让英娘等人支起大锅,在营地中央就地烹煮,加入香料焯水去腥,最后加入酱油,用慢火细炖,整整一个半时辰多,河口堡的军丁们闻着那股渐渐弥漫的肉香味,几乎都伸长了脖子,只盼着能早点吃上肉。

夜色渐深,就在军丁们等得心焦的时候,高进终于露面,几口大锅前,他领着伙伴们围坐一圈,然后才轮到那些军丁们坐定。

“诸位兄弟,高某能追回贼赃,得报大仇,全靠大伙鼎力相助。”高进起身后,示意大家坐下,却是取了碗倒了酒,环视一圈后,朝伙伴们大声道,“这杯酒,我敬大家。”

陈升王斗等人边上,自有英娘等人为他们倒酒,这些当日被救下的女子遇到木兰后,都被木兰所折服,跟着木兰做了男装打扮。

“敬二哥!”

陈升带头,随后其余伙伴们也都纷纷举杯高声道,陈升为人沉稳严肃,得高进看重,大家都把他当成高进之下的第二人,虽然杨大眼王斗等人心中有些不服,可也承认眼下陈升确实比他们要厉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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