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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 司法改制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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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若是将诉讼从县令手中拿走,恐怕大唐从此便无宁日,地方上将诉讼不断阿。』。崔铉对于李忱得司法改革,这么说道。

他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自古到今,诉讼始终是地方治安标准,诉讼多,代表地方不安靖,那怕是现代,也是一个标准。

现代也有?当然有,不过标准是治安,不是法院受理得诉讼案,主要看各种犯罪,犯罪率越高,地方首长得施政能力评价越低。而古代则是把这两点混为一谈了,把所有诉讼案件都当作治安败坏来处理。

崔铉担心,地方官不把地方安靖当作一回事,会让百姓诉讼不断。至于司法三级制度,这倒不怕,反正大唐对百姓诉讼有一套规定,将汉魏以来得直诉列入了法律规范中。

唐代的法律,比前朝进步很多。除了将法律格式分类,不再像以往,笼统的混在一起,百姓有冤屈,还可以不断上诉,已经有后世得法院分级得样子。所以李忱划分司法三级制度,其实只是一个诉讼范围得调整。

不过,不光是一个诉讼范围得调整,认真来说,是背后的含意,这也是崔铉担心的地方。

唐代司法过程是县、州再上去就是尚书左右丞,然后就是三司,最后就到了驾前。驾前也有分,有上表得,最后是闹得比较大的,打登闻鼓或者立于肺石之下。这两者,很多章很多章以前提到过。

李忱的改制,司法是一各大改革。一二级没变,再上去就是大理寺。并且,把任何人对于诉讼结果不满意,都可以这样申诉,如果这都不行,最后一关就是三司,就是俗称得三司会审。

你问,唐代不也是这样,不过就是尚书左右丞不管罢了,其实不然。首先,以前大唐像是田宅、婚姻等纠纷,不准上诉得,通常是地方处理。你要是上告,是越诉。只有冤屈,可以循着之前说得那个管道去申诉,这叫直诉。

可以上言告事得,只有两种,一种是事关国家安全和社稷前途。一种则是有莫大冤屈,这是人命官司才可以。其他一些纠纷,比方说,与人有经济上得纠纷,地方官征收租税不依法办理等等,是不准依照前面的那个诉讼程序上诉得。

所以了,崔铉担心,这样会让百姓乐于兴讼。事实上,目前已经是这样了。以上这些越讼情况,自唐初至今,屡见不鲜,多次下令禁止都没用。以前还有地方官帮忙压制,现在他们不管治安,并且李忱不再禁止百姓上诉,情况只会更糟糕。

还有大里寺得情况,一般人认为,大理寺是大唐的最高法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一般来说,大理寺不负责审判,他只是一个覆核得机构。除非在长安犯案,偏偏又是外地人,才会交给大理寺审判。李忱重新定义了大理寺得定位,真正让他成为大堂最高法院。而三司会审,则是有重大案件才会启动,如果没有意外,大理寺得审理,就是最终审理了。

『兴讼成风?现在就没有吗。』,对于崔铉的话,李忱不以为然,『百姓愿意上告吗?若非走到绝路谁会愿意不断兴讼。』

『况且,大部分这些越诉事件,都是因为地方官吏操守不佳才会导致。给百姓申冤得机会,正好给他们一个警惕。』

『可以派出法官至地方审查,或者提升地方监察得职权,令其注意地方冤狱便可。』『有用吗?若是有用,如今也不会频频越诉。』唐代虽然禁止百姓越诉,禁止一些经济上,或者不是重大的案件向上申冤,不过也不是全然不管。

最基础的,就是那十道观察使了,或者从朝廷向地方派遣监察御史,去地方巡察是否有冤屈。只是,这没有什么用,若是有用,大唐也不会频频发生越诉事件。

李忱记得,当年曾经读过,说大唐法律完善,宋代法律多是因袭大唐,很多法条都不合时宜,延续得是唐法,说宋代法律比较不如唐代芸芸。可是,宋代有一点比唐代好,就是越诉。

对于一些案件,即便只是经济案件,比方说欠债不还啦,非法入侵他人物业,甚至官吏不依法受理词讼等等,都允许上诉。这点就比唐代强,李忱当然不能输了。

『法律是保障百姓得最后一道防线,若是法律不能保护百姓,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只靠到德吗?道德当然重要,但若强求品德操守,岂不是回到魏晋时期?』

『既然要说法,那岂能容许有人玩法,百姓可愿动辄兴讼?若地方官皆能秉公办事,百姓又何至于此?』

『至于地方官不把讼诉放在心上,那也不是问题,讼诉就讼诉吧。地方官抓紧治安就好,让地方官注意当地治安,治安依然是考核项目。只看窃盗、人命等官司,不看百姓是否兴讼。』

『百姓兴讼,是整体社会问题,不是靠一各地方官努力。若是兴讼案件太多,要看哪方面,是法律有漏洞,让人利用,还是社会风气太差,是地方问题,还是整个社会问题,压制?那是办法吗,有问题不解决,就靠着地方官压制?』,根本问题,李忱不相信百姓有多喜欢诉讼。若是真的讼诉案件太多,逼的百姓兴讼,那就是有问题了。

有问题就要解决,不是压着,拖着,问题不会自行解决,只问更大,更严重。李忱一番话,说得崔铉无言以对,其他人根本不吭声,知道李忱铁了心要改革,那就改吧。

『圣人,这个蒙面得女子,是何意义?』,司法改革,李忱提出了一个象征大唐司法得图案,要立一个图案在刑部门口。

这点所有人都莫名其妙,要立,立一个獬豸不就好了。这种独角神兽,就是御史得象征,反正遇上恶人他会用角把他顶倒后吃掉,用他不就好了。为什么要立一个胡神,还是女子。是胡神,或者叫蕃神,不是狐神,更不是狐仙。

『这个蒙面女子,手里拿秤得,这是胡人得正义女神。在千多年前胡人有个叫希腊得地区,那里城邦林立,但是文化发达,这是他们得女神。』随着商贸发达,还有李忱翻译过来的胡人书籍,天方和大秦对仔相都不陌生。他们也知道天方的情况,以及目前立身之处越来越小的后秦(东罗马),但是对希腊文化就不不甚了了,李忱不得不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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