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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月的南方,是个多雨的季节。
凌晨时刻,刚刚下过一场细雨。水泥地板上,还遗留着水迹。房子外面的泥地,坑坑洼洼,湿漉漉。树上,还残留着水珠。在这个南方的农村里面,此时已经是鸡鸣狗吠。有些村妇,早已起来烧火煮饭。对她们来说,早起,算是习惯已久的事。打开煤灶,放上一个大锅,在里面放着半勺的水,便去拿着盆去打米。打完后,用水洗了几遍,在装米的盆里面放了一些水,然后放进了锅里面去蒸。
村妇们,做完这些事情之后,便拿起了昨天换洗的衣服,拿到了小溪旁去洗。这在农村里面,是最家常便饭的事。每天早晨,都差不多这么做。
此时,一个五十多岁的村妇,正在拿着一桶衣服,往溪边走去。突然见到一个高硕的身影,扛着一把锄头,迎面走来。
那位五十多岁的村妇,见到这个年轻人,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放下手中提着的一桶衣服,提声喊道,“从武,怎么今天又那么早去田地。现在米饭都才刚放下去蒸,不等吃完饭再去吗?”
那高硕的青年,听到前面提着水桶的村妇叫自己,也是脸上带着笑容。“张婶,那田里的活,也不怎么多。我现在就是趁早点把这活干完,那么今天就可以做其他的事情了。”
“你这孩子,就是那么勤奋。那等会干完活,记得回来吃饭。那等会我洗完衣服就去抓点猪肉,煮点肉汤,给你开点荤。也有好几天没吃肉了,是该吃点肉了。”张婶的面容带着赞赏的脸色,望着这个名叫从武的高硕青年。
从武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张婶你也太客气了,我在你这白吃白住了三年,还给你添了那么多的麻烦,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孩子,又在胡说八道了。你只要愿意在张婶家住,婶婶还非常乐意呢。”村妇张婶眉开眼笑,对着眼前的这个高硕男子,非常的满意。眼前的这个青年,三年来,干活勤奋,对人彬彬有礼。在这个不大不小,有着上千口人的村子里,都有着不错的名声。不管是哪家的人谈论了这个青年,都会竖起大拇指,夸赞他。沈家村的人,都是非常的喜欢这个年轻人。
三年里,不管是对老人,还是小孩。这位名叫从武的男子,都尊老爱幼的帮着他们。对于老人,则帮他们干点活。小孩子,则是辅导他们学习功课。毕竟在这个农村里面,读书才是一个真正的出头之路。只有读好书,才能扬眉吐气,光宗耀祖。而这位名叫从武的男子,来到这三年来,都是不断的做着好事,勤奋干活。刚开始的他,就像是第一次干活的人一般,虽然不习惯干农活,但是却也没有丝毫的怨言,勤勤恳恳。
“张婶,那我先去干活了。趁现在还早,早点干完它。早上刚下过雨,正是干活的好时刻,庄稼才能长势更好。”沈从武裂开嘴笑了起来,仿佛干农活是他现在最大的乐趣。
张婶看他着急去农田,便由他去,临走时,不由叮嘱一句,“早饭记得早点回来吃,活没干完就先放着,身体才睡最重要的。”
“知道了张婶。”沈从武边走边挥了挥手,肩上扛着锄头,往田里面走去。
张婶也提起放在地上的水桶,摇了摇头,往溪边走去。走路的时候,嘴中叨念了几句,“从武这娃,真是可怜,三年前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遍体鳞伤,流落到这里。还好当初在河边遇到了,不然就真的可惜了一条人命。”
原来,沈从武并不是这沈家村的人,他只是三年前遇难,流落到这里。三年前的一天,张婶也是和现在一般,早起煮饭后便提起一桶衣服,来到了小溪边洗衣服。令她吓一跳的是,溪边正躺着一个面容颇为年轻的男子,遍体鳞伤,身上有几道伤口,深可见骨。脑袋也像是受到了重击一般,肿了起来,还有着淤血。当时的他,一直处在昏迷之中。
他的这个样子,倒是把那时的张婶吓了一跳。以为是碰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后面也是接连几天去庙堂拜佛求神,趋吉避凶。不过当时的她,也是鼓气了勇气,纠集了几个刚刚到这洗衣的村妇,过去看了看这个年轻人是不是还活着。还好当初的她们没有犹豫,那时候的沈从武,正是命悬一刻的时候。不然的话,他可能在那时候就死去了。
她们看到他躺在湖边竟然还有气,都纷纷紧张的忙碌了起来,急忙的把这个年轻人抬到了张婶家。其中一人,在抬着他的时候,便去请了村里最好的医生。庆幸的是,这医生的水平,也是不低,以中西结合的方式,硬生生的把他从鬼门关抢救了过来。不过由于当时这里医疗水平的落后,虽然命救了回来,但也是落了一身的暗伤。尤其是脑袋上的伤,让他在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完全忘记了过去。失忆,正是从武现在的写照。
失忆的他,实在是想不起自己是谁,又没有身份。只能算是一个“黑户”,还好这里民风淳朴,没有过多的为难。再加上,这里的人和他相处久了,也对这个年轻人极为的赞赏。再者,张婶一家,收留了他,这也是他安稳的住在这里三年。
不过他的脑袋上有着暗伤,也是每到了阴雨天就会脑袋生疼。就像昨天变天的时候,他的脑袋就是疼了一晚上,不过他也愣是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强忍了下来,这也是没让张婶发现他昨晚其实没有睡好。要不然,张婶肯定又要忙碌一晚上,为他熬药。
沈从武的心中,很感激张婶,不想她为自己忙的那么辛苦。住在人家的家里,已经是很感谢了,不然再过多的麻烦,所以昨晚的脑袋疼,他就咬牙坚持了下来。身上的伤好后,他的身体就越发的强壮,干起活也是非常的起劲。所以就算是昨晚没有睡好,今天一早起来,也是精神饱满,便扛起锄头去忙着干完那最后一点农活。
三年的时间里,从不会干农活,到现在没有什么活不会做。就可以知道,他非常的勤奋肯吃苦。农村里面的条件并不好,有钱的人,都不会在村里居住。不过张婶一家,虽然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又要养着这个半是病人的人,但也没有说什么,把这个年轻人当做了自家人一样。而且张婶一家,并没有孩子,所以也就待他更好。
至于沈从武这名字,是他自己后来取上的。之前村里的人叫他,都只是叫“张婶家的娃。”后来有一次,在教导小孩子的时候,他的目光,正好看到小学的课本上,有一个作家的名字,正好叫沈从文。他思来想去,而且这里又是沈家村,便自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沈从武。
从武这名,是他在农田里干活,一手提起百来斤的东西,还不费丝毫的力气。觉得自己的力气不错,暗笑自己天生神力。便觉得自己的武力,肯定不错。
农村里面,住过的人,身上都是有着一股蛮劲。所以从武这名,算是非常适合他的名字,一身蛮力。
再说沈从武肩上扛着锄头,来到了农田里。早上的空气非常的清新,特别是在农村里。凌晨的那场雨,现在在田里面,都可以闻到泥土的味道。湿湿的泥土,可以让作物更好的成长。
看着地里面还有一小部分,有着不少的杂草。从武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走了过去。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失忆的他,没有多少追求的事物。这在农田里面干活,就是他唯一的兴趣。这也难怪,在这三年里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在农田里面干农活。主要是张婶的丈夫,经常外出,张婶一个人又忙不过来。那么一堆的农活,当然也得再加一个人来分担。这不,正好从武现在也是没什么事,而且一直在张婶家住的他,内心也是想着要为他们做点事情。不然这么白吃白住的日子,他也是感到不好意思。
所以能分担一点事情,也是让他能心里好受些,在这里住的也就更加心稳。不过张婶一家,也是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的他们,对于这个加入自己家庭的年轻人,也是极为的爱护。
沈从武,心中感激,也感谢这沈家村的人。没有对自己这个突然出现,而且身份神秘的人,做出驱逐。那些乡亲,反而时常的关心他的身体状况。当他的伤势痊愈后,还关心他的吃住。这也是沈家村乡风淳朴,要是其他地方,那么就难说了。
沈从武来到了长满杂草的那一块地,放下锄头。在手中吐了吐口水,搓了一下,便拿起锄头开始除掉杂草。那点长满杂草的地里,要在吃早饭前弄好还是有点难度。不过如果中途不休息的话,那么还是有可能在一个小时内做完。
想起了刚来时候,张婶的交代,他的脸上就不由笑了起来,多么温馨的一个家庭,自己就像是她的孩子一般。为此他才在这三年里,没去想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才会遍体鳞伤,昏迷在这个村子里。他不想以前的事,打扰到现在这种宁静的生活。